韩国约1000个政府机构的闭路电视隐私困境:棘手的闭路电视录像(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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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公共场所获取闭路电视录像的难度主要在于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的严格规定。闭路电视录像不仅包含个人的个人信息,还包含不特定人数的个人信息,不加区分地披露可能会侵犯第三方的肖像权和隐私权。获取公共场所录像的程序复杂,原因在于需要证明正当理由、配合调查机构以及繁琐的行政程序。实际操作上的困难则源于模糊化的成本以及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负担。公共机构和地方政府肩负着双重责任,既要确保公民的安全和便利,又要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。在公共服务中心、公共停车场、地铁、公交车站和路边等公共场所,各种事故和纠纷都可能发生。例如,在公共服务中心,公民之间可能发生争吵和谩骂;在公共停车场,可能发生事故和车辆损坏;在地铁和道路上,也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和安全事故。在这些情况下,闭路电视录像是至关重要的证据和快速响应的手段。然而,提供或审查录像的过程可能会泄露个人信息,使公共机构难以平衡法律责任和运营负担。(参考)截至2023年,韩国共有243个地方政府,截至2025年,共有331个公共机构。地方公共法人有415个。 如果公共机构提供闭路电视监控录像,公民的面部和车牌等敏感信息可能会被泄露,从而可能违反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。未能提供录像可能会延误事故处理和民事投诉,甚至可能导致公民投诉或诉讼。这种困境可能导致错失事件响应机会,并损害公众对机构的信任。
